刘东强事件结果(刘东强事件:公正的审判结果终于揭晓)
刘东强事件:公正的审判结果终于揭晓
新华社北京2月17日电,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东强故意杀人案进行公开宣判。经法庭查明,被告人刘东强于2018年10月31日8时许,在南昌市将董某某杀害后逃跑,后于11月2日在广州被公安机关抓获。2019年3月,乌鲁木齐市检察院以被告人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此案。经审理查明,上述指控成立。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处被告人刘东强死刑,并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
审判过程
此次刘东强案的审理历时7个月。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东强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他相关指控也有相应证据佐证,应予确信。被告人刘东强作为犯罪嫌疑人自愿指认自己的罪行,在法庭上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能够在量刑时从轻处罚。经过逐条分析,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各项事实均得到证实,被告人应当得到法律的制裁。审理过程严格合法,公正公平,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权利。
义务律师未到庭的争议
在刘东强案开庭审理过程中,其辩护人退出,法院委派了法律援助黎来福为被告人刘东强提供辩护。但是,被告人刘东强本人对黎来福为其提供的辩护意见不满意,以“没有认真阅读案卷,庭审前不与自己进行交流沟通”为由拒绝了黎来福律师的辩护。这一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多数公众认为被告人没有得到质量上的便捷辩护。对此,法院也公开回应,认为被告人的辩护人黎来福在庭前已到达开庭地点,但因其航班回飞因素影响而未能按时到达法庭,且黎来福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已履行法定义务,提出辩护意见。被告人拒绝辩护的原因与黎来福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未尽到的义务无关。
反思与展望
审判结果公开及时、法律程序规范有序,对维护公正正义、加强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任和维护国家法律的权威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本案涉及到的“义务律师”制度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一些律师和学者认为,“义务律师”从名义上是税务部门财政拨款的,但是这在实际操作中难以执行,导致“义务律师”缺乏应有的专业素养,长时间在一些困难较大的案件中难以为被告人提供有效的辩护,给被告人的权益保护带来了很大的局限性。因此,关于“义务律师”制度的改革已经成为推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效率的一项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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